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 许四虎
新医改方案即将出台,在这个大背景下,深圳市经过一年的大讨论,汇聚了全市的力量和智慧,基本确定了本市新医改的初步方案。按照国家新医改的大政方针,深圳市的医改方案完全针对当地医疗卫生工作的实际需求,希望解决地方面临的一些基本问题。深圳市医改方案尚未出台,我在这里介绍一些方案的核心思路。
方案设计突出的原则
深圳市医改方案设计突出的几个原则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道路,立足国情市情,坚持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观。对于卫生事业发展重点,深圳提出了“一大一小”。“大”要发展区域性医疗中心,“小”要发展基层医疗机构。
坚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公益性质。深圳认为,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质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其功能载体是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政府的责任体现在运用动员、领导、投入、服务和监管职能,坚持从优先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健康需要入手,努力改善公平。
坚持卫生事业发展的改革创新观,重点推进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探索体现公益性质的卫生系统财政供养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
充分认识争论问题
对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争论较多的问题是“四个分开”。对此,深圳充分认识争论问题,搞清概念内涵。
我们认为,“政事分开”是要进一步划分卫生行政与卫生事业的事权,要在扩大和保证医疗卫生单位经营自主权、人事自主权和财务自主权的同时,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的运作,探索建立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管机制。
“管办分开”是要探索建立法律保障体系,落实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明确卫生全行业管理的范围、内容、措施和奖惩机制。同时在公立医疗机构试点建立决策(理事会)、执行(董事会)、监督(监事会)三者相互制约的机制。卫生行政部门主要履行行业规划、行业准入、行业分管、行业评估、行业信息发布等职能。
“医药分开”不是把药房分离出去,或者让企业托管或经营医院药房,而是要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医药收入分开,切断医疗和药品销售之间的经济联系,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需要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医疗机构的划分标准、收费标准、经济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两类机构的划分,不能以投资主体为标准,而是要判断其经营性质。公立医院不能办成营利性机构,而社会资金可以申办非营利性机构。
政府责任和监管的两点突破
对于如何强化政府的责任,深圳的设计是: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改革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保障制度,明确经费保障范围,确立政府保障的具体机制。
政府实施监管分几个类型。一是对公共卫生机构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全额预算管理财政供养制度。二是建立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定额补助制度。政府对各级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的工作量要进行补助,对医院基建和大型设备配置等基本设施建设给予保障,对专项业务和政策性亏损给与定额补助,对在编人员和合理临聘人员给予费用总额包干补助,做到“养人与养事结合”。三是建立社区标准服务补助制度。其所提供服务按工作量补助,设置配备实行定量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证卫生服务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和社区卫生机构独立专账核算管理办法。四是医疗机构所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财政定额补助制度。
深化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改革,是新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圳市认为,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我们目前也正在试点,具体做法是按照企业的形式,以医院理事会代表政府组织对医院的运行进行决策,按章程运行,按政策办事。
医院理事会的理事长由五位卫生局副局长担任,组成人员有律师、会计、政府发改部门的人员等。这个机构不属于医院,不拿医院的钱,是代表出资人的,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理事会对医院的大的事情进行决策,如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理事会每季度开一次会,对医院的事情进行审定、评估或指导。
医院董事会为执行部门,按职责运行,对医院负责。卫生行政部门组建卫生机构监管委员会,依法对医院进行监管,建立政府举办医院的决策、咨询、监督三项管理机制,构筑权责独立、管理规范的新机制。
文整理/本报记者 张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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