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青光眼 白内障 近视 远视 散光 斜视弱视 角膜溃疡 角膜炎 沙眼 眼外伤 更多疾病
大众频道
专业频道
时尚频道
互动频道
疾 病 | 保 健 | 爱眼动态 | 名医名院
知 识 | 美 食 | 自检自测 | 爱眼纪事
资 讯 | 临 床 | 学 术 | 文 献
图 谱 | 医 患 | 继 教 | 家 园
五官之美 | 整 形 | 美 容
眼镜一族 | 妆 容 | 图 库
眼科在线 | 预留位置
眼科知道 |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中华眼科在线 → 医学频道 → 热点新闻 → 正文 切换到繁體中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民办大学学生纳入医保 同一地区统一标准

http://www.cnophol.com 2009-4-9 16:26:07 中华眼科在线

    本报北京4月8日电 (记者袁新文)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后,不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不论是部属高校还是地方高校,只要是在同一地区,学生都可以享受政府同样的财政补贴和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从上世纪5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对大学生实行公费医疗。1989年国家发布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明确将公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纳入公费医疗体系。2008年年底,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这次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范围是: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改变了以往只有公办高校学生才享有公费医疗的现象,也改变了不同学校之间学生医疗待遇差别较大的现象。

  这位负责人表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为形成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学生本人和家庭承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责编:zhanghui)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下一条信息: 没有了
  • 更多关于(眼睛,中华眼科在线,医保,民办大学,医改)的信息
      热门图文

    张梓琳全新清新性感熟

    春季干性敏感肌养护高

    击破黑眼圈和干纹4大法

    魅力眼妆“眼”绎“睛
      健康新看点
      健康多视点
      图话健康

    Copyright © 2007 中华眼科在线 网站备案序列号: 京ICP备08009675号
    本网站由五景药业主办 北京金鼎盛世医学传媒机构负责运营 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提供学术支持
    服务电话:010-63330565 服务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