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 观察综合疗法治疗儿童弱视的临床效果。方法 采用综合疗法对弱视患者162例(234眼)进行疗效分析比较。结果 基本治愈149眼(63.68%),总有效率92.74%。不同程度、不同类型、不同注视性质、不同接受治疗年龄的弱视患者与疗效关系比较,均差异有极显著性(P<0.005)。结论 对弱视儿童采用综合疗法治疗具有明显效果。
关键词 儿童弱视 综合疗法
弱视是一种常见而又妨碍儿童视觉发育的严重眼病之一。是儿童视觉发育过程中多种原因导致的视觉细胞有效刺激不足,从而造成矫正视力低于同龄正常儿童[1],占儿童的2.8%[2]。对其早期发现,早期合理治疗非常重要。我院自1998年2月~2004年12月采用综合疗法治疗162例(234眼)各类弱视患儿,取得较好疗效,现将观察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本组病例有门诊就诊患儿,有儿童健康普查中发现的患儿。其中男88例,女74例,年龄2.5~14岁,≤10岁儿童142例。轻度弱视70眼,中度弱视139眼,重度弱视25眼,屈光不正性弱视144眼,斜视性弱视73眼,屈光参差性弱视17眼,中心注视215眼,非中心注视19眼。
1.2方法所有患儿按常规进行远、近视力,眼底、双眼同视功能及斜视检查,并用1%阿托品扩瞳检影验光,待2周后瞳孔复常后复查作视力矫正,开具处方配镜。然后采用综合方法治疗:传统遮盖疗法,精细目力训练,红光闪烁疗法,海丁格刷,定期门诊随访。
1.3疗效判定根据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规定的标准评定[3]。(1)无效:视力退步,不变或提高仅1行;(2)进步:视力提高2行或2行以上;(3)基本痊愈:矫正视力提高至0.9或以上。
2结果
2.1疗效本文用综合疗法治疗儿童弱视234眼中,矫正视力提高至0.9或以上者为基本痊愈,计149眼,占63.68%;视力提高2行或2行以上者为进步,计79眼,占33.76%,视力提高1行或保持不变为无效,计17眼,占7.26%,总有效率为92.74%。
2.2弱视程度与疗效关系见表1。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有极显著性(P<0.005)。
2.3弱视类型与疗效关系见表2。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有极显著性(P<0.005)。
2.4注视性质与疗效关系见表3。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有极显著性。
2.5接受治疗弱视儿童的年龄与疗效关系见表4。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有极显著性(P<0.005)。
表1弱视程度与疗效眼(略)
注:χ2=188.81,P<0.005
表2弱视类型与疗效眼(略)
注:χ2=95.57,P<0.005
表3注视性质与疗效眼(略)
注:χ2=70.04,P<0.005
表4开始治疗弱视的年龄与疗效眼(略)
注:χ2=64.12,P<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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