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检举他人收受各种回扣、开单提成、擅自接受资助,经查属实的,加5分;全年出满勤的,加6分。省卫生厅日前下发《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修订)》。今后,考量医务人员的医德,有了细则。
据了解,《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修订)》近日出台。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并实行加分、扣分。如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经单位纠风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和投诉,不能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和调查处理,激化矛盾纠纷,导致被患者及其家属实名投诉到本单位有关部门的,每例扣1~2分;被投诉到同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2~4分;被投诉到上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4~8分。考评办法还规定,当年涉及多收费、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收受“红包”等23项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其医德考评直接认定为较差。
《办法》要求,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医德考评等次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医德考评等次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1年;医德考评等次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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