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政府召开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动员大会,标志着武汉地区82万大学生进医保工作正式启动。从即日起,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0元,就可享受重病报销70%、年度最高报销10万元的医保待遇。
有关人士对大学生医保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
参保对象
全日制高校的全日制学生
大学生医保的参保对象是两个“全日制”,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目前武汉地区共有各类高校85所,科研院所22所,普通全日制在校生82万人。
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0元(重度残疾和低保家庭大学生由高校给予补助),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100元。
参保登记
每年9月-10月
各高校应于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本校参保大学生办理年度缴费申报业务,并代收学生缴费。考虑到今年刚刚启动实施,其缴费时间延长至11月20日。武汉市医保中心介绍,大学生只要今年在11月20日前缴费,今年9月1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规定的也可报销。
保障待遇
每年最高可报销10万元
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为一个保险年度,期间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大学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大学生医保待遇包括三个方面:普通门诊、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和住院。大学生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参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
大学生门诊须在高校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不得低于70%。医保基金按照各高校缴费人数和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将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拨付给高校,由高校统一管理和包干使用。
门诊重症:报销70%
门诊重症是指按照居民医保政策,可在门诊治疗并由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的10种疾病,支付比例为70%,不同疾病有不同的支付限额,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失代偿期)、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放化疗三类重症疾病最高为10万元。
大学生需办理门诊重症手续的,由高校科研院所持该学生近期在医疗机构就医的相关诊断病历等资料,符合办理条件的,社保处根据本人意愿,就近为其指定一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住院治疗:最高报销80%
参保大学生住院可在武汉3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80%;二级医疗机构400元、70%;三级医疗机构800元、60%;大学生按规定使用的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属国产的,医保基金支付65%;属进口的,医保基金支付50%;门诊重症和住院治疗使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的,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相关规定执行。
参保大学生住院和门诊重症就医,应持本人身份证。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重症和住院治疗的,属于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大学生收取;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再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中心进行结算。
特殊情况处理
实习、休学时患病怎么办?
大学生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可申请转院治疗。办理转院手续须经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并报市医保中心批准。大学生在实习、寒暑假、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因病住院,可在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大学生因紧急抢救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高校须在入院的7日内到社保处登记备案。
上述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凭学生的住院费用单据等资料,到辖区社保处结算。其中,大学生在实习、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因病在异地住院的,应当附所属高校科研院所出具的实习、休学证明。(记者刘莉 通讯员彭燕娥)
政策背景
我省已实施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保障范围扩展至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等,唯独大学生医保问题成为政策空白。
随着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和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上世纪50年代起实施至今的高校公费医疗制度开始应对乏力。不少大学生陷入“一患重症就靠捐款”的境地。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将改变以往不同高校学生医保水平差别大的状况,整体提高大学生医保水平,减轻学校和家庭负担。
实例解析大学生医保
大学生刘××,在某二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治疗,共需医疗费用98000元,范围内费用95000元。其中: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45500元,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45500元,国产体内置放材料和输血费用4000元,自费费用3000元。(药品、诊疗项目分类标准参照武汉城镇职工医保)
个人应自付的费用:(1)起付标准:400元(二级医院)(2)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由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45500×30%=13650元(3)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10%:45500×10%=4550元(4)乙类药品为自付10%后余额,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个人需再支付:(45500-45500×10%)×30%=12285元(5)国产体内置放材料和输血费用基金支付65%,个人承担35%:4000×35%=1400元
上述个人自付金额共:400+13650+4550+12285+1400=32285元。
医保基金应支付的医疗费用:95000-32285=62715元,占本次医疗总费用的比例为64%,占本次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比例为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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