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责令天津市万嘉制药有限公司召回其生产的所有氯霉素滴眼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出特急信函,要求各地药监部门加大对召回的监督力度,确保全部召回万嘉制药有限公司氯霉素滴眼液。
在2009年国家药品评价抽验品种氯霉素滴眼液的检验中,标示为天津市万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氯霉素滴眼液有16批次不合格,药监部门据此作出责令召回的决定。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12月发布实施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当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某种药品存在安全隐患,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药监部门将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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