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12月底前,该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78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省级统一招标采购,零差率销售。
2011年,江西省财政将安排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6亿元,省、县两级财政按照82的比例承担,即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8亿元,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2亿元。此外,该省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编制管理,共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40765个,新增编制5800个,在编人员基本工资3.7亿元由财政全额保障。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48亿元,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予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