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举行2011年卫生系统医改任务责任状签字仪式,自治区卫生厅与区内各盟(市)卫生系统代表签订了医疗改革责任状。
该自治区2011年卫生体系医改任务责任状内容涉及5个方面,共17类,具体细分为57项。5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该自治区要求,各地确保今年各项医改任务在2012年3月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