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有争议很正常,但不可无休止地进行下去,希望政府能尽早统一认识,推出深圳医改方案。”昨日,市人大代表视察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记者获悉,深圳作为全国16个医改试点城市之一,大部分改革方向、目标和路径都已取得共识,但目前因在“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上还存有争议,以致改革方案还没有出台。
财政补助公立医院处全国最高水平
市卫人委主任江悍平称,“十一五”以来,深圳同步发展以二三级医院为主体的区域医疗中心和以一级医院、社康中心为主体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均衡布局。截至去年年末,全系统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376家,其中医院107家(公立医院51家),公共卫生机构58家,社康中心607家,门诊部327家,私人诊所和企业内部医务室1266家。全市共有床位总数22679,卫生工作人员70068人。“按常住人口1036万计算,每万人口病床数、执业医师数分别为21.8张、21.6人,分别比‘十一五’末期增加3张、3.1人。”
“深圳的医疗服务水平虽然比不上北京、上海、广州,但发展水平还比较快。同时,财政在卫生事业的投入绝对处于全国前列。”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表示,“十一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卫生事业费合计投入141亿元,年均增幅约20%。去年财政补助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约17%,已处于全国最高水平。而全市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121.2元,每住院人次费用6403.4元,低于全国公立医院同期平均水平(166.4元、6440.2元)。
去年群众对公立医院满意度达79%
而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江悍平称已取得初步成效。他表示,去年与2005年相比,全市公立医院人力资源增加45%,但门诊总量增长了95.7%、住院总量增长了47%。全市去年建立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去年以来,“医闹”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从去年全市对公立医院开展的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情况来看,群众总体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达79.23%,比2005年增加5.3个百分点。”江悍平说。
同时,去年全市社康中心完成的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人次的比例,也从2005年的24.7%(1300万人次)提高到2010年的36%(2800万人次),每门诊人次费用仅为49元(广东省平均64.2元);公立医院医生日均担负16.28诊疗人次,病床使用率94.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天。
“今后将加强院校合作,推进与香港大学合作共建共管滨海医院,以及委托中山大学管理市肿瘤医院合作项目,使两间医院在开业后5年内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此外,加强院际合作,集中全市优质资源,实施优势重点学科群建设规划,争取10年内建成一批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的重点学科群”。
今年将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立法
在调研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小培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予以了肯定,但直言要强化医改的组织实施。
“公立医院改革,深圳是全国16个试点城市之一,市卫人委、医改办等相关部门都提出了改革方案,我注意到,实际上大部分改革目标和路径都已取得共识,主要是在‘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上还存有争议,所以改革方案还没有出台,这不符合深圳特质。”闫小培表示,由于医改涉及到多个部门职能,只有部门之间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才能做好,因此建议政府要完善医改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并加大对重大问题研究,“有争论很正常,但不可无休止地争论,希望市政府尽早统一认识,推出医改方案”。
在政府投入上,闫小培认为,公共财政要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对市民健康的投入,保障每个市民都能够参加医疗保险,减轻市民就医时个人自付费用比例。
同时,她强调,深圳长期以来医疗卫生资源建设相对滞后和短缺,尤其是一些专科医疗资源。因此,“十一五”期间建设力度是空前的,仅目前在建、扩建的医院就有16家,这些医院应如期投入使用。而市人大今年将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的立法。
【四大问题】
1 政府职能不清,监管合力不够
市卫人委主任江悍平表示,这主要体现在3方面:一是政府办医职能分散。政府尚未建立完整的出资人制度,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别行使项目审批、财政投入等权限。“这导致卫生行政部门名义上代表政府举办公立医院,实际上并不具备与其角色相对应的职能。更多的是承担协调各方举办公立医院的角色。”
二是补偿机制激励不足。政府通过财政、发改等渠道补偿公立医院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难于真正做到“以事定费”、合理补偿。公立医院从财政、社保、收费3条渠道获得收入的方式,没有形成促进医院提升水平和效率、控制成本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内在机制。
三是监管职能合力不够。“比如卫生、社保都在履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能,部门协调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合力不够,也存在考核标准不一、重复考核、多头考核现象”。
2 责权利不明致医院难“去行政化”
“政府与医院间的责权利边界不清。公立医院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模糊不清。政府往往以行政手段去干预其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等经营管理事务,导致公立医院难以‘去行政化’。医院院长是法人代表,但实际上却无法履行法人代表应当具有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由于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发展规模、市场份额均未作出清晰的定位,也导致医院承担了无限责任。同时,公立医院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体系和制度也未完善。
3 内控机制不健全致医院盲目追求规模扩张
“由于政府与医院的责权利不清晰,医院管理层缺乏人事、工资分配等自主权,却拥有发展规划权,导致医院为了追求业务收入等经济效益目标而盲目地追求规模扩张,既弱化了内涵建设,也忽视了成本效益等公益性目标。”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行业监管机制也不够有力。“卫生行政部门既要协调解决公立医院发展问题,又要强化对其行业监管,往往导致监管行为越位或缺位,也容易导致全行业监管有失公允,难免偏颇。而对院长权限的规范、约束力度不足,导致决策不够民主,甚至出现廉政风险”。
4 管理架构设置不够科学,专业管理人才较缺乏
江悍平说,目前医院管理架构设置不够科学,管理层多实行业务人员兼职的管理模式,而他们多重视临床业务发展,对医院管理理论、管理制度和管理绩效重视不够。同时,医院管理团队和医务人员的责、权、利安排等基本制度不完善,公立医院的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等服务内涵边界不清,医院组织行为的基本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不明确。
此外,尚未建立职业化的医院经理人队伍,通过正规化培养或具有丰富医院管理经验的专业管理人才较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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