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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中常见纠纷的探析

http://www.cnophol.com 2011-6-17 15:03:24 中华眼科在线

 

  二、健康体检中常见的纠纷及解决方式的探讨

  1、因误诊、漏诊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2008年4月14日,刘某根据某区老干部局的安排到某市第二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胸透一栏注明:“心肺膈未见异常”,同年6月24日,其因胯骨疼痛,到某市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看病,25日被确诊为肺癌骨转移。刘某认为第二医院没有注明肺部病情,耽误其治疗,一直耿耿于怀,心里极度抑郁,于8月4日发生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猝死。刘某的家属认为其死亡为延误治疗,并且造成死者心理的极大障碍所致,因此要求法院判令第二医院赔偿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这是一起很典型的体检中出现漏诊,给体检者带来伤害的案子,而相似的情况还有很多。

  健康体检过程中出现误诊、漏诊是发生医疗纠纷最常见的原因。体检者去体检机构体检,在两者之间便形成健康检查合同关系,即以早期发现疾病或了解健康状况为目的,而约定由医方对相关项目予以检查的合同。合同成立后,双方在享有相应的权利时也应该履行各自的义务。检方发生误诊、漏诊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笔者认为应该分两种情况考虑。第一种情况是,该误诊、漏诊是由检方不负责任,没有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而引起的,是可以避免的。《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在这里可以做扩大解释,它不只包括一般情况下患者就诊的医院和诊所等,还应包括独立于医院之外的专业体检机构。由此可知,检方如果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实践中的问题是,“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程度是不好确定的,协和医院刘宇处长认为,医疗水平应当细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即最低要求是,医疗行为应该合法,由法律规范,相关制度评价,不需要专家的介入;第二层次是基本医疗水平,医疗行为应是一种定型化的行为,由相关规范进行评价,而该规范是需要专家介入进行认定的;第三层次是通常医疗水平,医疗行为是一种非定型化的行为,由同行进行评价;第四层次是信赖医疗水平,医疗行为是高于通常水平的行为,由特定的同行进行评价,比如协和医院,北医三院,患者基于信赖而选择其就医,并支付比一般的医院更贵的医疗费用,该医疗机构是应当负高于通常水平的义务的。笔者认同此观点,在体检过程中,体检机构应当尽到与其水平相应的义务。《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属于预防保健工作,如果造成事故,医师及医疗机构应当依照相应的法律和规定承担责任。第二种情况是误诊、漏诊并非因检方的过错,而是由于患者体质特殊、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无法检测到、不可抗力以及体检者自身的原因而发生,检方应当免责。对检方加以过重的责任,会导致过多的费用转移至其他体检者承担,导致不公。

  检方出现误诊、漏诊,归结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体检设备的问题。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标准,体检机构的医疗设施质量良莠不齐,许多设施只能应对基本病种,而对于目前日益增多的肿瘤、代谢性疾病、隐匿性病变或合并症等缺乏特异性的对等检测手段,如肝脏占位的影象学界定往往需要作更进一步的论证,尤其是病变微小时极易误诊漏诊。【3】2、体检医护人员的素质高低不同,有些医护人员因为每天面对数量太多的检测报告,而过分地依赖电脑软件得出的结论,从而忽略了医护人员作为健康体检主导的基本原则,造成不必要的误诊漏诊。体检者自身也有一定的原因:1、选择的体检项目不适合。用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者为了方便,让所有体检者使用同一种体检套餐,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因没有必要进行某些体检而造成浪费,对另一部分人来说,没有进行需要的检查,造成了漏诊。2、有些体检者自认为年轻,健康,对体检不认真;还有些体检者因为有一些不愿让他人知道的疾病,故意逃避体检,从而造成漏检。

  相应的,其解决措施,对于检方而言,一方面要更新其陈旧设备,对新增加的疾病种类和隐匿性疾病,在财政方面许可的范围内,购进相应先进的设备,提高疾病的检出率及正确率;另一方面对医务人员,应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其职业素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比如,医院可以不定期的请律师等专业人士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培训;还可以建立个人档案,准确记录每个人的工作状况,对误诊、漏诊者予以扣分及相应惩罚,对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甚至超出应有的注意义务,挽救患者健康甚至生命的给予加分及相应奖励,在年终时进行总结,将其作为评比职称材料的一部分。对于体检者而言,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体检项目。专家认为,体检项目的选择,应当根据体检者的年龄、职业、生活习惯、家族史等来选择,体检项目并不是越多越好,最简单的选择体检项目的方法是, 在基本“ 体检套餐” 的基础上,加做一些符合自身需要、有诊断价值的检查。比如, 年龄大于4 5 岁的人应加做大便隐血、x 线胸片和血肿瘤标志物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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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师协会网) (责编:xhh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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