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事件一个连一个,无奇不有,患者对医疗结果产生疑问,通过打砸医院甚至砍伤砍死医生的方式,来伸张自己认定的正义、获取自己认定的真相。
一起发生在东莞虎门镇,其“闹点”变得更低。
一患者因“发热、咽喉疼痛”到太平人民医院就诊,晚上自觉症状有所缓解后回家,第二天早晨感觉胸闷、紫绀而被急救,医生到达现场时即发现其已出现呼吸心跳停止,在医院继续抢救无效而死亡。
最终,患者方围堵医院第四门诊部,并打砸门诊部玻璃、损坏铁闸门,围观人数2000左右。
如此“闹点”表现在:其一,原因不明即先闹。到底是因何而死,尚待鉴定。但在原因不明时,就闹将起来。
其二,与医院沾上一点边就闹。只要是在医院就诊,后来患者出现异常,就先闹一下再说。
其三,只想通过闹解决问题、伸张正义、求得真相。如果正当渠道走不通,其闹还情有可原。根本不去走正常渠道就去闹,或走了却不信,显然是把闹当成了有效的渠道。
这表明,一些患者已经对医生、医院乃至有关政府部门失去了基本信任。只要病没好,就是医生医术不高。出了事,医院肯定护着医生,难求得公正。
医患纠纷仲裁机构等,肯定护着医院,不是说理的地方。信任出现如此危机,必然滋生医闹的层出不穷。
在相当意义上说,有关部门和医院的处理方式,在客观上反而为医闹培育了土壤。面对一些纠纷,不闹不解决,爱答不理;小闹小解决,闹就给你点好处;大闹大解决,闹大了就给你大好处让你赶紧平息。这种
处理就不是以公正为主导,而是以维稳为目的。如此处理,只会给一些患者一个强烈印象,必须闹,只有闹才能彻底解决问题,才能真正获得真相,才能最快获得公正。其结果,必须形成一种信任扭曲,认为只有把事闹大了其处理结果才是可以信任的。
医闹,也正是这种信任扭曲的结果。
医闹求得的公正与真相,是以更加恶化医患关系、吞噬医患信任、牺牲医疗正常秩序和事业发展为代价的。一次医闹的猖獗,足以伤了一代医者的仁心。因此对医闹,应当依法处置。对医院的治安,应当加强管理,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同时,要把医患矛盾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出现问题时,必须有纠纷仲裁机构的及时在位,提供公正公平的彻底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