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调委两岁了。记者近日从广东医调委获悉,目前广东每年发生各类医疗纠纷大约为2.5万~3万起,占了全国的八分之一,其中80%以上的医疗纠纷均是通过私了解决。而在广东医调委处理的每1000件纠纷中,就有三成属医闹事件,医闹情况仍较严重。
千例纠纷中有三百例为医闹
据介绍,广东医调委自2011年6月成立至今年4月底共接到报案2124宗,立案受理调解1865宗,已结案1342宗,调解成功1278宗,调解成功率达95.2%。其中重大案件1023宗,占受理调解案件54.8%,在已结案件中,涉及赔偿诉求50509.7万元,经调解后实际赔付金额5968万元,经调解患方放弃索赔的案件共194宗。
“医闹的比例还是较高的,相当于每1000宗案件中就有300例属于医闹。”广东医调委副主任王辉表示,医闹是双输的行为,这使得医护人员感到处处不安全,在一线工作中畏手畏脚,被迫采取保守治疗,这既不利于患者的康复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也不利于患者的救治。
万元以上赔偿不能私了有利监督
此外,王辉介绍,据统计,广东每年发生各类医疗纠纷大约为2.5万~3万起,占了全国的八分之一,其中诉诸法律的仅有大约600起,行政调解1000多起,这意味着有八成以上都是选择私了解决。
王辉介绍,私了方式的大行其道主要归结于医患双方对医疗纠纷处置机制的不信任这一事实,相对于费时费力的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诉讼途径,患方往往更倾向于私下协商索取赔偿金。而医院方往往为了息事宁人大事化小,无论是否愿意,大多数时候也只能无奈地选择“破财消灾”。
为此,日前出台的《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粤府令第186号)》明确规定“1万元以上纠纷不能私了”。该办法规定,1万元以上的赔偿都必须通过第三方进行,就意味着只能通过医调委、卫生行政部门或法院诉讼等常规途径予以实现。这将对“私了”这种解决方式造成正面的冲击,极大程度地挤压“私了”的生存空间,也使之前一些严重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被医院以“私了”的形式予以遮掩的情况被“封杀”,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广东每年发生各类医疗纠纷大约为2.5万~3万起,占了全国的八分之一,其中诉诸法律的仅有大约600起,行政调解1000多起,这意味着有八成以上都是选择私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