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继委办发〔2014〕06号文件精神,中国医师协会现开始受理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遵照中国医师协会章程,全方位地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提高医师队伍综合素质。根据医协发【2009】23号文要求,建立中国医师协会培训服务体系,实现医师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用化、人文化,在服务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中树立广大医师认可的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服务品牌。因此,中国医师协会做出了关于开展中国医师协会培训工作的规定,地方医师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各职能部门、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主办期刊杂志社、相关单位的项目,向继续医学教育部申报,初审合格经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审定后,由继续医学教育部统一报送全继委审批,批准的项目,除地方医师协会,专科医师分会每年一次学术年会的项目之外,所有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学)习班、培训班等项目,全部纳入到中国医师协会培训服务体系中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由继续医学教育部与分会或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不遵守此项规定,将不受理申报,或不发放学分证书。
二、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网上信息反馈。所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9月1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12月31日。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处申报,不得向他处重复申报。
三、网上申报的项目,同时要求报送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填写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备案项目需填写报送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作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新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亲笔签字(备案项目除外)。规定的申报项目时间截止后,无网上申报或无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
四、经全继委批准的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的项目,如在2015年拟继续举办,请按新项目报送。
五、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5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4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15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5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六、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5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七、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备案项目,不收取评审费用。
八、根据全继委办发〔2014〕06号文件精神,继续医学教育部继续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抽查,对2013年项目进行会议质量与证书核查,各单位可在相关网站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多余证书退回继续医学教育部。请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密切配合,如发现情况不属实或违规者,将受到处罚或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继续医学教育部联系。
联系人:刘毅锋 张瑜
电 话:(010) 64176310 64176126
传 真:(010) 64176654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11号3号楼4层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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