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对一起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件做出终审判决。这起被称为全国最大的贩肾案,涉及51枚肾脏,涉案金额1034万余元。令人吃惊的是,除了组织者、中介、掮客之外,更有多名职业医生卷入其中,参与手术;而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干脆就是肾脏移植地点。
这一案件是不是“全国最大”,并不重要。如果依然缺乏积极、有效的治理,“最大”云云,相信很快就会被后来者“超越”。就在此前不久,江西南昌青山湖区法院不就披露了一起贩卖23个肾脏的大案吗?!公众愤怒的声讨还没有消停,却又曝出一起涉及医生、三甲医院的贩肾丑闻。
举凡类似贩肾案件,组织者当然是罪不容赦的首恶,其游走于法律禁地,来往于供需双方,上窜下跳,左右逢源,在伤害众多供体健康的同时,从中牟取暴利。
不过,与组织者相比,众多职业医生,以及京城三甲医院的公然参与,击穿了医护行业的职业伦理底线,给公众带来了更深的隐忧。
医生也贩肾,果真如本案中个别医生表述的那样,只是做一台手术,别的并不知情?这样的说法显然是在装傻充愣。一者,国家对医生在院外实施手术有着明确的程序规定,即便今后允许医生“多点执业”,也不可能许可医生到出租屋进行手术;再者,人体活体器官摘取同样有着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在长达三四年的时间里,摘取51枚肾脏,怎么可能毫不知情?
据报道披露,那些参与摘肾的医生,表现得十分“职业”、“专业”:“有手术就做,做完拿钱就走,别的不多问”。给钱就什么都做?为什么不问问情况?显然是心知肚明,不需要问;借道生财,不想追问。这一细节的披露,恰恰暴露出涉案医生以牟利为目的、践踏职业伦理,甚至甘做帮凶、谋财害命的恶劣行径。
而医疗机构涉案,更是直接打通了非法摘肾“合法化”的通道。由于有了京城三甲医院的主动合作,那些从隐秘渠道输送来的肾源,可以堂而皇之地“洗白”。尽管这家三甲医院需要一年30例手术来保住换肾资质,但这并不是院方公然接纳黑肾源的理由。医疗机制不合理,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表达申诉,一旦向黑肾源敞开了大门,则必将助长人体器官买卖的风气。
我们当然相信绝大多数医生与医疗机构的专业操守。对于大多数医生而言,医德不仅仅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标榜,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职业修为。然而,不必讳言,时下确实有那么一些医生、医疗机构,为利益驱使,做了人体器官买卖的帮凶。至于这些医生有多大比例、介入有多深,不可夸大,却也不容低估。
道理很简单,任何一起贩肾案,或者其他任何人体器官非法移植案件,均离不开医生的配合。这些年来,诸如“漳州地下组织非法卖肾19起”、“武汉地下贩肾案:3万元取肾数十万元卖出”、“浙江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9被告6人卖肾”等,层出不穷,而每一起案件,都可以见到白衣身影。
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已然成了一种社会常态,在这样的艰难、冲突之中,如何重建医患信任,需要社会与医疗行业的共同努力。情由复杂的医患纠纷自不待言,而在类似贩肾案这样是非明晰的事件中,该如何做,似乎并不难做出选择。
也因此,纷纭之中,加强对医护人员、医疗机构的管理越发显得重要。一方面,医者德为先,医生不应该成为一种工具,而是应该明辨是非,恪守法律、人伦的底线,真正践行救死扶伤的宗旨;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管理也应该跟上,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放任自流,危害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