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市发布《天津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到2015年,本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效率要明显提高;政府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9%,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1.5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10/10万以下,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于全国前列。
6招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充分发挥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基础上,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首先,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其次,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到2015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保持在80%和70%,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不低于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且均不低于7万元。再次,提高基本医保管理服务水平。做好职工医保制度内跨省市转移接续,推进跨省市医疗费用异地结算工作。第四,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第五,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第六,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推进大病保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加强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加大对低收入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
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行为,并逐步提高二、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同时,将完善基本药物目录。根据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结合群众用药习惯,适时调整并公布本市增补药物目录,优化增补药物的品种、类别,合理控制增补药品的数量,适当增加慢性病、妇女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药品。此外,本市还将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建立健全紧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对基本药物中的廉价药品和临床紧缺药品逐步实行统一定价。
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100%。加强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作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逐步提高。
此外,本市将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到2015年,本市全科医生达到2200名,城市社区每万名人口配备4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同时,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特别鼓励大医院的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
“十二五”期间,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本市首先将推进补偿机制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其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卫生部门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制止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严格控制医疗服务费用增长。
再次,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此外,本市还将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发展面向农村基层的远程诊疗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