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新医改”实施后零售药店经营方式的改革提供对策。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山东省内15家零售药店经营状况,并采用SPSS 16.0软件对具体数据进行比较研究。结果:“新医改”实施以来,尤其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零售药店面临着药品价格优势丧失,以及非“医保”定点药店和单体药店客流量及销售额下滑的处境。结论:零售药店可通过降低药品价格、建立药店联盟、实行差异化营销策略以及承接医疗卫生机构的托管药房等措施,积极应对“新医改”带来的冲击。
关键词:新医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售药店,影响,对策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No.71173158)
零售药店作为我国的医药销售终端,因其价格低廉、方便快捷以及广泛的覆盖面在患者购药以及保护广大居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2009年,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各项政策的实施对医药卫生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零售药店在政策合力的影响下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尤其是作为“新医改”五项重点任务之一的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实施以来,零售药店既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政策影响逐渐显现。基于此,本文主要研究“新医改”政策颁布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零售药店经营产生的影响,以为零售药店经营方式的改革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选择对象
本研究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山东省内按经济发展水平好、中、差分别选取A、B、C市,每个市随机抽取5家零售药店,共15家。其中,连锁药店8家,单体药店7家;“医保”定点药店8家,非“医保”定点药店7家;15家零售药店均通过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1.2 分析方法
查阅文献资料,并对零售药店管理者进行定性访谈,以此为基础设计自拟调查问卷,对15家受访零售药店展开调查。问卷共包含三个部分,即零售药店经营情况、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以及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情况。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6.0统计软件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零售药店药品价格及销售规模的变化进行相应的统计学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变化情况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零售药店药品价格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平均约有52.0%,其中最高的A市为73.0%,最低的C市为45.0%;低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价格的药品约为21.0%,其中最多的C市为24.0%,最少的A市为12.0%。
2.2 零售药店经营情况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各类型零售药店客流量变化详见表1。受访的15家零售药店中,客流量增加的占20.0%,客流量减少的占40.0%,客流量不变的占40.0%。其中,客流量减少比例最大的为单体药店和非“医保”定点药店,所占比例分别为57.1%和42.9%。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各类型零售药店销售金额变化详见表2。受访的15家零售药店中,销售金额增加的占20.0%,销售金额减少的占33.33%,销售金额不变的占46.7%。其中,销售金额减少最明显的为非“医保”定点药店和单体药店,所占比例分别为57.1%和42.9%。
3 讨论
3.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实施“零差率”政策使零售药店原有的低价优势丧失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了基本药物的加成,实行药品“平进平出”,零售药店的低价优势不再突出。据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初步测算,价格调整和“零差率”销售两者相加,基本药物的价格较同类药品原价格降低约25%[1]。并且由于医患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处方用药的最终决定权在医师,患者更倾向于前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师的指导下用药,最终导致零售药店的患者大量流失。有研究[2]认为,随着“新医改”的深入,药品零售市场的份额将由目前的30%缩减至25%,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占据整个药品市场30%~35%的份额,超过零售市场成为第二大药品销售市场。
3.2 政策导向使消费者对零售药店的信任度下降,导致零售药店客流量减少
2009年卫生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零售药店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但是并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政策不配套导致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不能享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财政补贴。通过各方面的宣传,消费者更多地感受到国家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倾斜,消费有意识地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移[3],对零售药店信任度的降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零售药店的市场竞争优势,导致零售药店客流量减少。
3.3 非“医保”定点药店及单体药店生存困难
据统计,2011年我国零售药店总数突破了40万家[4],其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 310家,下辖门店13.7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6.2万家[5]。面对如此激烈的行业竞争,药品零售已经进入微利时代。2009年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尤其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大型连锁药店以及“医保”定点药店由于其完善的供货渠道、固定的客户群等,尚未表现出明显的销量下滑趋势。但是单体药店由于缺乏完善的药品经营与配送平台,加上“新医改”各项政策的实施使其原有的低价优势以及地理优势消失,其面临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规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而由于非“医保”定点药店不能报销基本药物,患者出于对价格以及用药安全性的考虑,更多地选择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这使非“医保”定点药店及单体药店面临着巨大的冲击。
4 对策与建议
4.1 零售药店应积极降低药品价格
目前,我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价格优势将对零售药店产生强烈冲击,零售药店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失大部分对价格敏感的顾客。因此,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原有顾客群,零售药店应适当降低药品价格,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去适应市场的变化[6]。
4.2 建立零售药店联盟,提升在政策制订中的话语权
在美国,CVS和沃尔格林这两家大型零售连锁药店在药品零售市场上占有很大的比重,而在我国,没有一家零售药店能够做到这么大的规模。建立零售药店联盟,可以提升零售药店在药品销售市场上的权威性以及在政策制订中的话语权;同时,还可以实现对药品的共同采购,以降低采购价格,这不仅对零售药店的盈利能力而且对其长远发展都将产生重要的影响。“新医改”政策实施以来,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强烈冲击,零售药店也逐渐开始寻求联盟。2011年,我国连锁药店区域联盟已达到14家,门店数量达到2万家,虽已初具规模,但是联盟的实力有待提升[4]。
4.3 寻找新的增长点,探索多元化、差异化经营策略
自2009年“新医改”政策实施以来,虽然各项政策倾向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但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一销售基本药物相比,零售药店除了销售基本药物外还有非基本药物。有调查[7]显示,由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不到所需药品而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患者约占药店顾客的15.2%,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非药品等保健品的需求也会大幅增加。零售药店应该利用种类齐全的优势,不断丰富药店品类,增加保健品、健康食品、医疗器械、药妆产品以及日用品在零售药店的比例。再者,在零售药店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销售竞争中,医疗卫生机构一直以优良的药学服务吸引患者,零售药店应该在逐步提高执业药师的执业水平基础上,提供药事服务[7]。尤其是非“医保”定点及单体药店,为应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其客流量与销售额的大幅下滑,应该积极寻求新的增长点,探索多元化、差异化经营策略。
4.4 探索零售药店托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的模式[8]
按照“新医改”关于“医药分开”的设想,药品经营应当完全交给零售市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不再经营药品,甚至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也应该彻底与“药”分开。但是现实却与设想存在较大的反差,医院处方无法外流以及各地主管部门对于“医保”定点药店的控制,使得零售药店与医院药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9]。2011年5月颁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指出:“在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周边药品零售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可率先探索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同时,“新医改”也鼓励开展“医药分开”的试点,零售药店应积极行动,探索承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管药房的模式。
保证居民的药品可及性是世界卫生组织千年发展目标之一,零售药店作为我国药品销售的第二终端在该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零售药店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对于零售药店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零售药店应积极转变经营策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
作者简介:魏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卫生管理评价与卫生政策研究。Email:[email protected]
通信作者:尹文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卫生管理评价与卫生政策研究。电话:0536-8462561。E-mai:[email protected]
参考文献
[1]李帅.药店:不待扬鞭自奋蹄[N].中国医药报,2009-09-07.
[2]刘武.“新医改”方案忽略药品零售行业,单体药店生存困难[EB/OL].(2010-04-19)[2012-12-01].http://news.sina.com.cn/c/2010-04-19/171020106830.shtml.
[3]王军.药店:信任度下降是最大冲击[J].中国药店,2010(5):44.
[4]晁前飞.2011年度中国药店行业大事件[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2(2):68.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统计年报[EB/OL].(2012-10-10)[2012-12-01].http://www.sfda.gov.cn/WS01/CL0108/75333.html.
[6]王淑玲,李士艳.基本药物目录解析与药店经营调适[J].中国执业药师,2009,6(12):43.
[7]刘伟,王利杰,任令飞,等.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对零售药店的影响及对策探讨[J].中国药房,2011,22(36):3 364.
[8]王亚军.医药零售业面临外资挑战做大做强成必然趋势[N].市场报,2002-12-30.
[9]沈佳.基本药物实施零售药店遇险[N].山西日报,201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