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增至1.36万张占总床位数比将达到25%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卫生部门获悉,2010年至2013年,该市民营医院床位数占全市医院总床位数的比例由4.8%增至16.7%,民营医院床位数两年增长3倍多。到2015年末,民营医院床位数将增至1.36万张,占全市医院总床位数的比例将达到25%。
2014年,天津市将进一步细化引进社会资本办医的相关政策,改善社会资本办医的执业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和大型、高端营利性医院,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将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院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执行政府价格政策。营利性医院,将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非公立医院凡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并符合医保定点规定的,将按程序将其纳入社会保障定点服务范围,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报销政策。在土地使用政策上,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在政策知情和信息、数据等公共资源共享上,非公立医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权益。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间合理流动和积极合作。
卫生部门还将把非公立医院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通过日常监管、医院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对其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对不当谋利、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将依法惩处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作为监管指标,纳入对非公立医院的日常监管范围,发挥医疗保险对医保定点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非公立医院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