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通11月3日电(陆建国 吴雪琪)截至11月3日,江苏南通通州区中医院给今年退休的17名职工股东全部办理了“退股手续”,但其中多名职工股东颇感委屈,认为医院假借新一轮医改,侵犯了他们小股东的权利,而且让副区长、卫生局长、财政局党组成员成为医院董事。
通州区卫生局副局长刘伟圣介绍说,通州区中医院原为公立医院,2001年,按照通州市委市政府(2009年撤市,改为南通市通州区)60号文件的要求,率先改制,股本1385万元,其中国有股60%,其余40%由该院65名管理人员和医疗骨干分别持有。
说起改制后通州区中医院的发展情况,该院财务总监钱德金说,2001年,通州市中医院只有200张床位,使用率只有70%,如今该医院拥有700张床位,患者还是感到一床难求。2001年医院净资产1385万元,到2013年底,医院的净资产达到了2.64亿元,真正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医院的医疗水平,服务质量也得到了百姓的认可。
医院正在发展高潮期,却缘何改了向?不少持股人颇有微词。刚刚办结退股手续的退休职工张不时(化名)说,当初有关部门允诺股权可以传子传孙,动员医院职工筹钱入股。如今医院假借新一轮医改,重组公司董事会,重修医院章程,要求退休人员退休退股等,侵犯了他们小股东的权益。重组的董事会只留下原来的2名董事,而原来不在董事行列的通州区副区长李学义、卫生局长吴抑非、通州区财政局党组成员陈霞却赫然在列。《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十四款明文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面对质疑,通州区卫生局局长吴抑非回应说,2011年,通州区政府启动新一轮医改,逐步让改制过的股份制医院回归公立医院。目前,通州区41家乡镇医院的股权已经流转给政府,实现了政府对医院的管理。今年,通州区中医院的新一轮改制也正式启动。该院召开了股东大会,重新修改了医院章程,新增了“股东因被除名、调动、退休、去世等原因离开医院的,其所持有的股权,必须转为国有股”的约定,超过70%股权的股东表决通过。通州区中医院今年有17名持股人员退休,再过2-3年,大部分职工股东退休,按照医院“退休退股”的新章程,该医院将回归为公立医院。通州区中医院是非营利性医院,公务员兼职医院董事,是代表国有股行使股东权利,因此,不违反《公务员法》。
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建昇认为,《公司法》规定,股东资格只能主动放弃,不能被动剥夺。在公司设立之初,章程的通过需要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章程对公司及股东均有约束力。如果在公司存续过程中修改章程,赞成章程修改的股东已同意一定条件下放弃股东资格,反对章程修改的股东不同意放弃。即使章程已通过,对异议股东而言,强制退股的规定无效。公务员接受组织委托,在非营利性机构兼职,实施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无可厚非;但兼职的公务员在兼职机构获得报酬、为个人谋私利,那另当别论。
国务院新医改方案中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通州医改从公立医院到股份制医院,再以国资购买、退休退股等方式回归到公立医院。十多年的医改走了一圈,是折腾?还是对医疗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正引发业内人士对通州新一轮医改的深度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