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之原因
催生“医闹”的复杂因素
在这次论坛上,专家认为:“医闹”现象之所以出现并有蔓延的趋势,其中包含了很复杂的因素。比如,在一起医疗纠纷中,死者家属拒绝接受医疗事故鉴定,要求保持死者尸体完整,只希望医院能够给予一定数额的抚恤金,而医院则坚决要求按照规则办,不属于医院责任就“一分钱也不给”。
家属方面为什么强烈排斥医疗事故鉴定?为什么选择“医闹”的解决办法?这与医疗事故鉴定的社会声誉不佳有关系。
人们通过各种途径听说过太多令人啼笑皆非的“鉴定”,同一事件不同鉴定结果相互打架的情况也是家常便饭。对于普通百姓,尤其是来自农村地区的患者及其家属来说,通过事故鉴定进而索赔的过程太漫长,成本太高,希望太渺茫。在他们的眼里,律师和法庭远不如找上门来的职业“医闹”靠得住。职业“医闹”就这样赢得了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与此同时,法律在调整医患关系方面则退避三舍。
在这次论坛上,大家分析了产生“医闹”的原因,认为“医闹”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外部原因,比如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不够、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医疗损害赔偿处理二元化等。另一方面是医院内部管理问题,首先,是公立医院对公益性质把握不准,医院对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落实不到位;其次,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很多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护人员与患者沟通不够,欠缺沟通技巧,应急处理能力比较弱;三是制造“医闹”的人也研究分析了医院院长的心理,认为在公立医院闹,容易得到赔偿。所以,一旦出了医疗纠纷,一些患者和家属不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而是到医院来闹。
“医闹”之对策
解开医患关系的死结
在讨论中专家认为,从医院方面来讲,要防范“医闹”,首先医务人员应当依法行医,切实履行高度注意义务、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与患者及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说明。只要医务人员做好自律,尊重患者权利,提高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很多医疗纠纷根本不会发生。
同时,医院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减少医疗损害的发生。另外,还可以印制一些宣传手册,宣传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使患者知道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尽的义务,明确解决医疗纠纷的正确途径,引导患者通过正确途径解决问题。医院应当有专门机构处理医疗纠纷,建立专门的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按照规定接待和答复来访人员。如果发生了“医闹”,要正确处理,先正面引导、交流、沟通,告知患者家属正常处理程序;尽量不与“医闹”正面冲突,如沟通无效应及时报警,并做好收集证据的工作,如利用摄像、录音留取证据,便于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也有专家认为,本来在患者心目中,医生都应该是“白衣天使”。但在医疗产业化的现实下,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医院长期、大量地透支患者对医生的崇敬和信任,偏离了自己的职业宗旨,把患者的病痛当成了敛财的良机,不加节制地利用信息不对称、患者的需求缺乏弹性这些天然优势,加重患者的负担和痛苦。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权,更是被医卫系统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从而使得医疗事故鉴定的公信力受到影响。要彻底铲除“医闹”存在的土壤,就必须解开医患关系的死结,而要解决这个死结,医院和医生就必须主动采取措施,重建患者对自己的信任。
专家认为,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解决“医闹”问题,关键还是要向患者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同时降低患者依法维权的成本,将患者的维权行动疏导到合法的渠道中,这样才能使“医闹”无隙可乘,失去生存的空间,这才是釜底抽薪之策。 记者韩景玮实习生张燕文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