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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医疗纠纷的几点思考

http://www.cnophol.com 2009-2-10 10:36:42 中华眼科在线

【摘要】    通过论述了医疗纠纷对医疗单位的危害、防范医疗纠纷责任的强化落实、如何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管理机制、如何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等内容,得出了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是防范医疗纠纷的主要措施的结论。阐明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目前医院管理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院管理;医疗纠纷;防范

  医疗质量是医院医疗技术、管理水平和医德医风的综合反映,是医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的实施、疾病模式和医疗需求模式的转变,给医院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但是近年来医疗纠纷逐渐增多,并成为社会、媒体广泛关注的热点,处理医疗纠纷成为医院管理人员的棘手问题,因此,必须通过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起到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的目的。

  1  医疗纠纷对医疗单位的危害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医方发生的争执。医疗单位作为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疗场所,有其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管理制度。医疗单位救治病员,需要医疗单位内部各部门及其人员的密切配合,同时还需要病员及其家属的理解和配合。但医疗活动具有很强的风险性,它受现有医疗学科技术、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疾病本身特性及疾病发展变化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医疗纠纷的发生难以完全避免。医疗纠纷一旦发生,对医疗单位将造成如下危害:一是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二是加重了医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量;三是增加了医疗单位的经济负担;四是加重了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五是损害了医院合法的经济权益;六是影响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

  2  防范医疗纠纷责任的强化落实
  
  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型医疗纠纷及事故,几乎都能从责任方面找到教训。如工作不认真,制度不落实,说话随便,不注意医患沟通技巧等。因此,做好防范医疗纠纷工作就必须强化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意识。

  2.1 加强事业心   

  每个医务人员要树立起为医院做贡献、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对本职工作高度负责,为防范医疗纠纷负责。

  2.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履行职责是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事实证明,医生不讲科学、顾面子,不讲条件、顾创收,不讲水平、凭经验,不讲内部协调、感情用事等不履行职责的问题是直接导致医疗纠纷发生的隐患和导火索。

  2.3  齐抓共管强化责任  

  全院要形成齐抓共管防纠纷的共识,科室之间、人员之间发现问题要在内部搞好监督、提醒、协调、支持、帮助,不能发现问题绕道走,不管、不问、不说。

  2.4 依法行医落实责任

  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医务人员既要明确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行为,又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管理机制
  
  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作到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要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机制,即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网络。

  3.1 个体质量控制   

  临床医护人员,包括医技科室、药剂人员多是在没有外部监控条件下独立操作,和实施各种诊疗服务。因此,个体自我控制就构成了医疗质量最基本的形式。其中,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识、技能和经验占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个体质量控制依靠各级人员职责、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技术规程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

  3.2 科室质量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主任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决定了该学科的质量水平。科主任需要经常对各项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技术操作规程、诊断、治疗情况、各个环节的服务进行分析、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3.3 院级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医疗质量控制   
 
  医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医疗质量管理中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并以不同形式参与医疗质量控制。通过日常业务活动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协调;制定医院医疗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全院性的医疗质量检查;监督医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执行医疗卫生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况;针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医疗缺陷和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医务科、护理部要经常深入科室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了解危重病人抢救及一般患者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现场协调解决,把医疗、护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4  如何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4.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首先要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规章制度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它既保护病人的利益,又保护医务人员自身,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其次,要经常学习、熟练掌握、应用各种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科室和个人的医疗行为。如:医务人员必须在执业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进行超范围执业,这是既是保证患者权益的规定,也是保证医疗安全的规定。

  4.2 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低、临床经验不足、过分依赖仪器设备检查也是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加大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三基”训练和继续教育,鼓励医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水平,形成良好风气;通过组织人员外出进修等方式,培养技术骨干,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定期邀请知名专家进行讲学、实地指导工作。

  4.3 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医疗管理基本原则之一,要求首诊医师必须把接诊病人妥善处理完毕,特别是涉及多学科的疾患,首诊医师应请相关学科会诊,得出结论性意见,使病人有所归属,方能告一段落。首问负责制指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询问时,都要给予圆满答复,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问询,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4.4 密切医患关系,严守病人隐私,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各项权利    
  患者需要被关怀、被尊重,需要了解诊断、治疗信息,还会有对今后家庭、工作等问题的种种顾虑。这些都需要医务人员很好地了解,予以解决或满足。医护人员在接诊时要热情主动,诊治过程中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患者服务。为患者保守秘密也是临床诊断、治疗的需要,只有患者无顾虑地向医师提供病史,医师才能对疾病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为明确诊断、确定病因和有效治疗提供保证。患者在医疗活动中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平等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诉讼权、部分免责权。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和维护患者的各种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4.5 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常用的有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申请同意书等。医生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各种操作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履行签字手续,一方面使患者理解临床医学的风险,另一方面医生要针对这些风险,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措施。有时医务人员不能正确理解,以为只要患者、家属签字后就可以推卸责任和逃避风险。事实上,即使履行了各种签字手续,如果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失误和过错,并因此导致并发症和不良后果,医务人员同样不能免责。因此要加强医护人员对知情同意和告知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履行好告知义务。临床中存在着同一疾病治疗方法各异、或在学术上治疗方案有争议的情况,医师在选择时一定要讲明利弊,充分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尊重其选择权。

  4.6 重视医疗文件的书写和保管   

  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在医疗纠纷中,是进行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分清责任的依据。一旦发生纠纷,医疗文件残缺,使当事人处于被动地位和承担应有的责任。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法规书写、保管,不得随意变、销毁。在病历修改时要更加慎重,应按时间顺序在病程记录中详细描述,不得在病历中涂改或插写。
 
  总之,医疗单位只要充分认识医疗纠纷的危害,强化落实防范医疗纠纷的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就能更好地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促进医院整体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士俊.医院管理学质量管理分册[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

  [2]王珩. 89例医疗纠纷医源性因素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07,10:80-81.

(来源:《实用医技杂志》> 2008年11月15卷32期)(责编:zh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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