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昨天公布,由于北京制药厂卫生所、北京化工机械厂卫生所不能承担医疗保险任务,自本月15日与其终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终止协议后,参保人员在上述两家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