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要求从今年11月起,所有公立三级医院都要开展实名预约挂号服务。卫生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公立医院均可与第三方中介合作开展预约挂号,但前提是收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10月13日《新华网》)
为何医院就不能“单打独斗”——自行建设预约挂号网络平台,而非得跟中介开展合作呢?为何有关人士一再宣称“现阶段要求各医院自行建设预约挂号网络平台也是不现实的”?
无利不起早。中介参与挂号服务, 还是为了赚钱。北京过去曾经实行过网络挂号,3元/号次,且不得捆绑收取其他增值服务费。而同样在北京,原本只要13元的专家号,经挂号公司转手,则要150多元才能挂到。高达10余倍的差价,则直接或间接流入挂号公司、医疗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腰包。这就是为何有那么多公立医院不愿意搭建公益挂号平台,而热衷于同中介开展所谓挂号合作的原因。
退一步,即便中介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来收取,也无非是将收费法定化,使价格不再高得离谱而已。不过,这个收费标准如何科学制定,制定之后能否落到实处,一旦出现超额收费时监管部门能否敢于“断人财路”,却都是未知数呢。可以肯定的是,多了这么一个环节,意味着要增加一笔费用,而这笔费用,最终要转嫁到患者身上。
实际上,有限的号源一旦以市场化的方式运作,公共资源极就可能被用于牟利,而原本相对公平透明且大多数患者都能够接受的排队取号机制极可能异化为出钱多者先得。号源市场化运作,方便的极可能是极少数出得起高价的富人,而由此所带来的,将是其他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挂号困难。通俗点说,就是有钱怎样都行,无钱寸步难行。从这个角度看,“医院和中介机构的合作”应该彻底叫停才是,至于“可合作但要依法收费”之类的“灵活变通”,还是慎重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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