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泽骏 林会儒 孟凡玲 崔明伟 葛庆曼
山东省鲁南眼科医院 276002
目的:观察挫伤性晶状体全脱位患者行晶状体切除加玻璃体切割术后继发难治性青光眼,采用810nm激光经巩膜睫状体光凝治疗的效果。
方法:回顾性分析了我院2006年10月—2008年10月因眼球顿挫伤晶状体全脱位的12例患者(12只眼),经晶状体切除加玻璃体切割术,气液交换后注惰性气体。术后继发青光眼,经各种降眼压药物治疗无缓解的情况下采用810nm激光经巩膜睫状体光凝治疗后缓解。光凝使用能量1.6 W—2W,时间2秒,点数6-9点。随访1—6个月。
结果:12例患者中有8例经一次睫状体光凝后,眼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内。有1例患者一次光凝后,术后第一天发生脉络膜脱离,经药物治疗后脉络膜复位,眼压控制正常。3例患者经一次治疗后,眼压在25mmHg~30mmHg,联合降眼压药物后控制正常。 结论:眼球顿挫伤晶状体全脱位患者经晶状体切除加玻璃体切割术后继发青光眼在临床上常见,大多数经降眼压药物治疗后能控制正常,但有一些病人形成难治性青光眼,经各种降眼压药物治疗都无缓解,我们采用810nm激光经巩膜睫状体光凝治疗,疗效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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