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大调解机制,有效提升了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连续7年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
江苏省综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江苏省委、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开展平安建设之初,就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升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行统一组织、统一部署。2009年,全省实现了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
据介绍,江苏省目前共有专兼职调解员68万多人,在此基础上,该省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等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并不断拓展和延伸调解纠纷的组织网络。截至去年底,全省106个县(市、区)和1364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调处中心,共配备工作人员27188人,其中专职11748人;全省111家基层法院和 253家法庭已全部设立了调解工作室,2009年全省513名人民调解员在诉前调解案件38649件,调解成功率达63.05%;全省有803个派出所设立了调解工作室,占派出所总数的39.9%,共配备专职调解员1417名。
江苏省通过创新专业调解机制,不断拓宽大调解工作领域。在矛盾纠纷多发的领域,根据行业纠纷的不同情况和相关部门的实际,通过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专门调解小组、在行政主管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组建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医疗、劳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专业调解机制,扩大专业调解的覆盖面。2007年以来,全省共建立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96个,覆盖了85%的县(市、区)医疗机构,共调处医疗纠纷 2260起,调处成功1829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