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眼剂的定义】
滴眼剂是指由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无菌水性或油性澄明液体、混悬液或乳状液,为供滴入使用的眼用液体制剂;也可将药物以粉末、颗粒、块或片状形式包装,另备溶剂,在使用前配制成澄明溶液或混悬液。其在临床上用于诊断、治疗和预防眼科疾病,具杀菌、消炎、扩瞳、缩瞳及麻醉等作用。
【储存方法】
在滴眼剂说明书中,对其储存方法有明确规定,以下就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介绍。
•多数滴眼剂要求在室温密闭保存;有些须避光、密封并在阴凉处(≤20℃)保存,例如,氯霉素滴眼剂和夫西地酸滴眼剂等;部分滴眼剂须冷藏2~8℃),例如,重组人干扰素α-2b滴眼剂等。
•有些药品在开封前后储存条件会发生变化,例如,拉坦前列素滴眼剂在开封前要求在2~8℃冷藏并避光保存,在开封后则可在室温(<25℃)保存4周。
•多数眼局部用糖皮质激素及其复方制剂(包括氟米龙滴眼剂、复方新霉素多粘菌素滴眼剂等)要求竖直放置,用前摇匀。
【使用方法】
用药前最好洗净并擦干双手,以免引起继发感染。然后用干净纱布块或棉签,轻轻拭去病眼的分泌物,并吸干眼泪,以免冲淡药物。
用前检查滴眼剂的有效期和外观,如已过期或浑浊则不能使用。未开封的塑料瓶装药剂,要用消毒过的剪刀剪开瓶口,以防污染。已开封药剂,在滴药前应先挤出1~2滴药水,以防瓶口被污染。混悬剂用前须摇匀。对于主药为片剂、溶剂单独包装的滴眼剂,将药片投入溶液中充分溶解混匀后方可使用,并保证操作过程尽量无菌。
患者取仰卧位或坐位,头稍向后仰,眼向上看,轻轻向下拉下眼睑使“沟”状。
使瓶口与眼睑和睫毛保持2~3 cm距离,以防药液污染。将1~2滴药液滴在下部结膜囊内,并稍提上眼睑,使药液尽可能保留在内。
轻闭眼2~3分钟,增加药水与眼球接触时间,促进药效。同时用一个手指轻按近鼻侧眼角,以免药液沿鼻泪管流向鼻腔降低药效,或经鼻黏膜吸收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使用时须注意】
•不要将药液直接滴于瞳孔上,以免刺激眼睛发生瞬目反应,使药液流出眼角。
•药液滴入1滴即可,多滴并不能提高疗效。1滴药液的体积约50 μl,正常情况下,单眼最多能容纳30 μl液体,眨眼时仅保留10 μl,故最佳给药容积为5~10 μl。
•双眼点药时应先滴健眼,再滴患眼,为防止交叉污染。
•不要与他人共用一瓶滴眼剂。
•若同时使用两种滴眼剂,至少须间隔5分钟。
•当水溶性和混悬性、油溶性滴眼剂合用时,应先用水溶性药剂,再用混悬性药剂,最后用油溶性药剂。
•使用眼药膏时,将适量眼药膏直接挤入下部结膜囊。轻闭眼3~5分钟,不要揉眼。
•涂散瞳眼药膏和缩瞳眼药膏后要压迫泪囊3分钟。
•除特殊要求外,眼药膏尽量在晚上睡前涂,以防白天涂药后视力模糊影响工作和生活,且可保证夜间眼结膜的药物浓度。
•若同时用眼液与药膏,应间隔10~20分钟,先用眼液后用眼膏。
•某些滴眼剂与其他药品合用时,要注意滴用顺序。例如,卡波姆滴眼剂、眼用凝胶与其他眼局部制剂同时使用时,要最后滴用且须间隔5分钟以上。
•冰箱保存的滴眼剂在使用时应提前取出,待温度接近室温后再使用,否则易刺激眼睛分泌大量泪水,使药液被稀释并流出,降低疗效。
【使用期限】
在滴眼剂包装上都标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可正常开启使用。不加防腐剂的单剂量包装滴眼剂应用完即弃,不可重复使用;多剂量眼用制剂在开启后一般最多可使用4周,但也有例外,例如,小牛血提取物眼用凝胶在开启后只可用7天;德国产玻璃酸钠滴眼剂在开封后可用12周。
【注意事项】
•使用滴眼剂的频率、疗程要严格遵医嘱。有些滴眼剂在固定时间点才能发挥最大疗效,例如,治疗开角型青光眼的前列素类滴眼剂,其用法用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滴,晚间使用效果最好。增加次数反而降低疗效;而抗病毒滴眼剂则应频点,否则会影响治疗效果;糖皮质激素类滴眼剂在停药时须逐步减量,以防止“反跳现象”出现。
•注意滴眼剂的禁忌证与不良反应。例如,支气管哮喘、心动过缓、心力衰竭患者应禁用噻吗洛尔滴眼剂和卡替洛尔滴眼剂等;对磺胺过敏患者应禁用布林佐胺滴眼剂等;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患者在使用含有该成分的滴眼剂期间,存在不易被发现的再生障碍性贫血风险;更昔洛韦眼用凝胶也可引起患者的白细胞下降等。
•滴眼剂多含防腐剂,有些如苯扎氯铵能被软隐形眼镜吸收,建议在使用滴眼剂期间避免使用隐性眼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