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浙江省医疗事故组织鉴定数与2005年同比增加了19.5%,医疗事故与2005年同比增加了29.8%。该省卫生厅通过对2006年医疗安全形势的分析,尤其是对典型案例的调查研究,认为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导致医疗纠纷(事故)的魔鬼主要躲藏在5个陷阱里。前不久,记者跟随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小组来到浙江省采访,了解到了上述情况。
法律意识淡漠惹麻烦一些单位和人员不重视法律法规,以应付的态度对待医疗质量的各项检查,没有真正狠抓医疗质量,做好医疗安全工作,是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近年来医疗事故不断上升的内在原因。例如,温州某医院对一窒息新生儿抢救复苏后,直接将新生儿送入产科病房的产妇和家人手中,而未送监护室继续观察治疗,导致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并留下后遗症。
责任心不强埋炸弹一些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本来完全可以避免,但由于极少数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待病人不认真询问病史,不做全面体格检查,草率处置,导致纠纷和事故的发生。例如2006年9月,舟山某医院的一左侧泪囊阻塞患者,由于经治医生手术前未认真核对手术部位,施行了右侧泪囊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沟通、告知不到位生误解告知不到位是产生非技术性医疗纠纷的主要因素。医生与患者之间应建立平等的、互信的医患关系,医生应履行告知义务,在有利于病人的情况下,将病情、治疗方案等情况如实告知患者或者家属,但在实际中,医患之间往往因为沟通不够,告知不到位,导致医生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而造成医疗纠纷。
擅自使用新技术闯祸害医疗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展没有经过科学的认证和严格的准入制度,引起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医院为树立品牌或者追求经济效益,有的没有经过科学的认证和严格的准入制度就开展医疗新技术服务项目,其成熟性和稳定性都存在问题。很多医院仅仅是为了吸引患者,抓住患者治疗疾病的急切心理,对外宣传新技术,用“微创”、“快捷”、“减少医疗费用”等诱惑性词语宣传,但是其技术的成熟性和稳定性很难保证,或者根本没有经过验证而是夸大效果,结果出现医疗纠纷。
急于扩张添风险医疗机构的规模快速扩张,而相应的管理没有跟上,引发医疗纠纷。随着医院规模扩大,对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增加了医疗事故发生的风险。另外,很多医院对门诊病人施行有多少看多少,对住院病人实行本病房住满就加塞到其他病房,其他病房住满就在走廊加床等,追求数量上的“多”,而忽略了医疗质量上的“优”,从而增加了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
通过分析2006年的医疗安全形势,浙江省卫生厅认为,“医院管理年”活动应该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者要负担起医疗安全的责任,要把医疗安全放在医院管理的首要位置,把医疗质量作为医院的第一生命看待,医疗机构要强化服务基础质量,定期开展“三基三严”培训,从而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