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说没有比医患关系更容易和谐的了,因为两者之间有着共同的愿望或目标,那就是让患者康复。所以,从医生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减少或解决医疗纠纷,需要掌握三个原则:
一、以感恩之心尊重患者。“感恩之心”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医生要成为一名好医生。在临床经验积累的过程中,没有病人的配合就没有医生的进步。二是多数医疗机构实行自负盈亏经营,从这个意义上说患者是医生的衣食父母。所以,医生以感恩之心对待患者,就会处处为病人着想,不做不必要的检查,同等疗效不用贵重药品等。有位医生朋友曾说,她碰到婆婆陪儿媳看病的病例,在了解病史时会有意支走婆婆,目的是保护儿媳的隐私;约好病人就诊,如果自己临时有事,一定要想办法通知病人,免得病人跑冤枉路。做到了这些,还担心得不到患者的尊重吗?
二、用真诚之心信任患者。信任是人与人交往的基础,何况医患之间是生命之托。作为医生,为什么不能用真诚之心去信任患者呢?5年前,我的一位医生朋友开始对患者公开自己的电话,告诉他们有问题可随时打电话联系。开始时,她也担心会有骚扰电话,但5年来她没有接到一个骚扰电话,甚至连骚扰短信都没有,这一点让她非常感动。由此也证明,和谐的医患关系来自相互真诚的信任。
三、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医患之间交往是以为患者解除病痛为目的,这就要求医生必须严格规范自己的诊疗行为,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做到这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长期积累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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