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名主治医师,其主要从防患医疗纠纷这个角度阐述一名医师在日常的诊疗中应当注意和规避的细节。尽管主诉对象为美国急诊科的医师,但其中的一些服务理念和举措仍可为我国医师借鉴,同时有利于改善当前的医患关系。
目前在美国,急诊医师与患方的法律联系愈发密切。对急诊医师而言,做出正确诊断固然重要,但赢得患者满意是急诊工作中更为重要的一环。由于急诊医学的特殊性,急诊医师需在有限时间内处理大量可能患有完全不同种类、发展程度各异疾病的患者。患者往往经历着生命中最脆弱、最无助的时刻,这不仅是所患疾病本身所致,而且是因为患者对突然发生的疾病毫无思想准备。不管诊疗成效如何,只要患者及其家属觉察到急诊医师心不在焉,他们就会诉诸法律。综上所述,急诊医师需要并有责任学习必要的技能,努力使医患双方对患者在急诊室就诊的经历均感到满意。这些技能须在以下三个阶段有所体现。
诊断交流阶段
1、黄金2分钟
(1)接诊最初医生应姿态友善,面带微笑地做自我介绍。
(2)营造舒适的氛围,如拉上帘子,坐在患者旁边。这些均可使患者感到你在他身上花费了时间和精力。
(3)找到患者所关注的问题:“您希望我今天能为您做点什么?”
(4)如果患者的主诉过于笼统,那么在一开始,就要告诉患者目前在急诊室你能为患者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很希望能够帮助您做……但是,目前我所能做的仅仅是……”
(5)告知患者诊疗过程安排以及在化验、影像检查和等待会诊医生可能耗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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