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1.2.1 运动病纳入标准 运动病是指被动运动如乘车、船时或站立时的视觉环境发生运动引起的发作性头晕、疲劳、面色苍白、出汗、流涎、恶心或呕吐,是由于视觉和前庭感觉输入的不匹配引起[4]。观察组近1周每天连续使用电脑平均2 h。
1.2.2 视疲劳纳入标准 有视力模糊,眼睛酸胀,畏光、异物感、烧灼感、眼睑痉挛、眼痛、流泪和结膜充血的眼部症状及眩晕、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眼部无器质性病变,屈光度球镜0~-3D,柱镜0 ~-2D、无全身病史者纳入研究。
1.2.3 排除标准 排除远视性屈光不正、弱视、青光眼及有青光眼家族史、有眼部及全身器质性病变、近1周服用药物及乘坐长途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的患者。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1.0统计软件包,两组年龄、裸眼视力、非接触眼压之间应用两组独立样本比较的t检验,两组性别比例、症状阳性率之间应用四格表χ2检验。
2 结果
2.1 观察组和对照组情况比较 在观察组中,裸眼视力为0.46±0.20(0.10~0.80),非接触眼压(1 mm Hg=0.133 kPa)为(21.15±1.85)mm Hg(18.30~24.40 mm Hg)。在对照组中,裸眼视力为0.58±0.15(0.30~0.80),非接触眼压为(14.40±0.77)mm Hg(13.20~15.90 mm Hg)。两组裸眼视力、非接触眼压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1。 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情况比较
2.2 观察组和对照组症状比较 见表2。由表2可见,两组眼部症状、颈肩酸痛症状阳性率之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发作性头晕、面色苍白、出汗、流涎、恶心或呕吐症状阳性率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表2 观察组和对照组症状阳性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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