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国防盲计划大纲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880714
【实施日期】 880714
【失效日期】
【文号】
【名称】 全国防盲计划大纲
【题注】 全文
防盲工作是卫生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 防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致盲率已明显降低。目前,我国致盲病因正在改变,盲 目及低视力重要原因是:白内障、角膜病、沙眼、青光眼、眼外伤、职业或遗传性 眼病。全国盲率约为0.35-0.4%,全国约有400万左右盲人,白内障盲 人约有100万人,人口的增长及老龄也将成为影响盲率的重要因素。若不积极开 展防盲治盲工作,盲人总数还将迅速增加。因此,必须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制订 规划措施,迅速全面的开展防盲工作。
一、防盲工作的指导方针 防盲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医院为中心,开展横向联合,支 援基层,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地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使眼保 健和防盲水平不断提高,降低致盲率,使可以医治的盲人重见光明。
二、防盲工作的主要任务 1.积极防治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和沙眼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眼病,在 此基础上,集中力量,重点开展白内障的治疗工作。 2.防盲工作重点面向基层,加强初级眼保健组织的建设。把初级眼保健工作 纳入到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中,以眼科防盲手册为教材,培训初级眼科医务人员,宣 传普及初级眼卫生保健知识,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地开展预防保健工作,达到无病早 防、有病早治。 3.加速防盲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充分发挥各地优势, 加强防盲应用技术和必要的基础研究,重点解决好防盲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性 技术问题,把白内障发病机制的研究放在首位,并把国内研究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有效结合起来,加强科技人员培养,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
三、防盲奋斗目标 1.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争取 七五期间至少有1个以上的市、县把初 级眼保健工作纳入城乡三级医疗卫生防治网,并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建立防盲先进 县。 2.在全国普遍开展初级眼卫生保健工作,到本世纪末使全国70%的白内障 盲人得到治疗,基本控制本地区主要致盲的眼病,将我国致盲率降到0.3%以下 ,力争在2000年实现人人享有眼卫生保健的目标。
四、防治措施 1.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把防盲工作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有关部 门的作用,对防盲工作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合理安排防盲经费,共同促进防盲事 业的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主管防盲工作的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防盲 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防盲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中。建立健全省、市、县 各级防盲指导组织,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开展有效的业务指导,同时在人力、 物力和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2.大力开展防盲的群防群治工作。要继续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逐步掌握不 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各地要充分利用三级医疗预防网 开展眼病防治工作。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市要建立眼病防治中心,使其成为防盲 工作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中心,有计划地举办各类学习班,培训人员,组织力量, 以防治白内障手术为重点,降低致盲率。 3.各地要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防盲重要性和防 治知识,使全社会重视防盲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健全登记报告, 调查监测系统,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防盲工作要有计划地发展,计划每5年1期,分阶段进行,在相继5年计划中 提出不同目标,逐步提高质量,扩大范围。计划包括:眼初级卫生保健计划、防盲 人力、物力、资源开发,防盲各级机构和组织措施的建设,在5年计划结束时进行 评价,使防盲工作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4.各地要认真检查评比,树立典型,注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支 持和鼓励建设防盲先进县,对开展防盲工作做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以表彰 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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