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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

http://www.cnophol.com 2009-10-23 9:27:37 中华眼科在线

    省卫生厅下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通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药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和通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定期公布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的医师名单。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通报,并对违规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者进行查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医务人员违规使用药物行为进行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收受回扣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者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者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每月公布上个月医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内容包括临床科室的药品所占比例及药品使用的排名情况、在全院使用相对多的用量前10位药品品种(抗菌药物要注明抗菌药物分级)及排名情况和使用这些药品前5名的科室和医生。

(来源:太原日报)(责编:zh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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