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春霞,郭渊,赵小云 作者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河南 平顶山 467000
【关键词】 青少年近视
我院自2007年7月以来在就诊的患者中随机抽取近视患者86例(172只眼),年龄13~16岁,排除父母患高度近视者,进行建档跟踪。
1 资料与方法
将所选患者先主观验光,小瞳电脑验光,在用复方托品酰胺眼药水每5分钟点双眼一次,连续4次;30分钟后,大瞳电脑验光并由专人进行视网膜检影验光,次日复验配镜。依据配镜处方将其分为两组:因试镜有不适感而欠矫者为A组(22只眼),试镜后无不适者为B组(150只眼),即全矫组。嘱患者2008年7月同法验光。
2 结果
结果见表1。表1结果表明,青少年近视欠矫对其屈光度发展的影响明显大于全矫,差异有显著性。表1 两组屈光度的变化(略)注:单眼平均度=该组单眼屈光度和÷总眼数,增加度数=2008年单眼平均屈光度-2007年单眼平均屈光度。
3 讨论
青少年近视应得到及时、正确矫正,如遇试镜不适而低矫配镜者,也应尽快(2~3个月)把矫正眼镜调整到正常视力,以免因欠矫而产生对眼屈光度和眼位的不良影响。一定要说服多数家长,改变其“近视度数会越戴越加深”的错误观点,为保护青少年视力尽职、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