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出台方案,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的试点。经过多年探索的“湛江模式”被广东正式向全省推广。
据广东有关部门介绍,“湛江模式”的内涵是“城乡一体,市级统筹,保险公司参与”三者合一,其效果是在不增加政府投入、不增加参保居民缴费的情况下,较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因而受到各方欢迎。但在学术界,争论仍未停止,对于这个模式中凸显的诸如商业机构介入基本保险等突破政策之处,是否适合推广,能否可持续运转,都存在不同的观点交锋。
伴随着这些争论,记者近日前往湛江市实地调查。实际上,前述吸引眼球的争论焦点,远非湛江医保模式改革的实质。在那些看似只是技术改革的细节背后,是政府对其自身行政管理方式的变革。在这场以医保为切入口的改革实验里,行政权力主动适应变动的现实,甚至压缩自身的边界,给予市场更大的活动空间。从改革的结果来看,在细节上的放权,并未削弱政府的权威,反而加强了其决策的影响力。
因此,审视“湛江模式”自身得失,不仅可以将其视作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基本医保领域的探路,更可观察行政权力在改革中的作为,为更大范围的改革提供镜鉴。
医保“升级”
从广州出发,乘坐6个小时汽车或者8个小时火车,才能到达位于广东西南部的湛江。5月底的那几天,这个城市正频繁地登上各大报纸的头版,其原因是因为市长在国家发改委门口激动地亲吻钢铁基地的批文。这则新闻背后凸显的现实是,由于缺乏产业支撑,湛江的经济一直滞后,和珠三角地区相比如同另一个世界。
不过,这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地方,在这几年里却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卫生和医保官员。大家都是奔着“湛江模式”来的。
广东医保一体化改革的试点,成为“湛江模式”的起始点。2008年9月,广东省提出,分步实施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并率先在珠三角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试行整合管理资源。此后,湛江市即被纳入广东省17个医保城乡一体化试点之中。
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前,湛江市与其他地方一样,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全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卫生部门经办新农合。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雄介绍,按照当时的改革思路,该市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二为一,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
此项制度的突破之处在于,在筹资标准、参保补助、待遇水平等方面,基本实现了城乡一致。城乡居民不再以城乡户籍区分,而是只看缴费水平,每户可选择不同档次的缴费标准,据此享受不同的报销待遇。
与此同时,随着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并轨,原来由各县独自统筹的基本医保,也全部划归湛江市统筹,由城乡医保统一结算平台、统一制定政策、统一管理,以期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大数法则作用,提高基金的共济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城乡统筹、市级统筹,看似简单,但它所牵动的利益复杂程度以及承受的阻力丝毫不亚于后来备受关注的商业保险介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谁来管,就经过了一番博弈。卫生部门认为,自身管理医院,具有其他政府部门不具备的专业化优势。而人保局表示,自身此前管理公务员、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能节省管理成本。经过激烈的争论,湛江最终确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该市人保局统一管理。
在县级统筹向市级统筹转变的过程中,来自各县的阻力也不小。由于湛江下属县财政收入大多不过每年数亿元,可观的医保基金以及庞大的现金流对地方政府具有不小的吸引力。最后依靠湛江市政府出面强行推进,才把这项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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