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完子宫肌瘤切除手术的第二天,王女士正躺在病床上静养,突然,一阵剧痛袭来,豆大的汗珠如雨般落下,王女士家人惊讶地发现她的肚子竟然大了一圈!
专家会诊后认定为膀胱破裂,尿液进入了腹腔。王女士的家人愤怒了,简单的一个手术竟然会把人折腾成这样?他们立即找医院交涉,要求赔偿。谁知,医院却以并发症、不可控风险、家属及病人自己签署过风险告知单为由拒绝赔付。
家属从朋友处得知我擅长解决医疗纠纷,便来到祁长宇律师事务所向我求助。听完王女士家属的诉说,我初步认定这应该是一起医疗事故,可还是缺乏关键性的证据。这时,王女士家属告诉我,动手术的当日,王女士早上九点准时躺在手术台上进行麻醉后却迟迟不见预约的专家主刀医生,直到九点半主刀医生才匆忙进入手术室。事有蹊跷!我立即动身走访了这家医院,又查看了所有的病史资料和会诊记录。经深入的调查发现,主刀医生在手术当日由于堵车而晚到了手术室半小时,在匆忙实行子宫肌瘤切除手术时不慎将膀胱划破。也就是开了子宫肌瘤一刀又送了膀胱一刀,这才导致了王女士的痛苦遭遇。
有了这个关键证据,王女士家人和我十分有信心能打赢这场官司。而王女士家人又有了新的要求:通过诉讼解决耗时太长,王女士此刻正躺在床上受苦,家属希望能尽快解决纠纷,尽早拿到赔偿款。
于是我抓紧时间,仅在两天就将所有的诉讼资料准备妥当,第三天就将诉讼材料送至法院,法院当即立案受理。当我收到长宁区人民法院聘请的上海市优秀人民陪审员、医学专家曹征祥主任医生先行司法调解的通知后,我联系到曹医生,向他简述了案情,也告知了家属的困难。曹医生非常重视,他也认为该案件医疗事故比较明确,了解家属的情况后他表示会尽个人最大努力,将本案调解结案,让家属尽快拿到赔偿金,解燃眉之急。
然而,法院组织的调解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医院方在初次调解时依旧固执地强调他们的理由,迟迟不愿拿出赔偿方案。王女士的家人又气又急。我推心置腹地和院方分析了事故的起因与后果,并指出该事故医院应承担完全责任。曹主任也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为双方分析了案情及厉害关系。最终,院方和我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医院在一星期内向我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8万元,家属及时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