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芜湖市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第二年,根据刚刚出台的实施办法,8家县级公立医院将实行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
据介绍,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范围为市辖区内的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和南陵县的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共计8家县级公立医院。该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目的是促进机制体制转变。对加价售药、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克扣或拖延支付医保补偿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在保障方式方面,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将通过省级财政补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药品增值服务费补偿等三种方式获得补偿。其中,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25%部分,由省级财政结合全省县级医院诊疗人次确定补助基数,并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按年度给予补助;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导致的政策性亏损,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增设诊察费、调整技术服务价格等因素在统筹算账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相关补助政策;各县药管中心通过集中规范采购药品减少药品配送公司的运营成本,通过现代药品信息管理手段减少药品存储和管理成本,所得的药品供应链增值服务费,用于补偿县级公立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所带来的政策性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