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强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该局依据相关规定,汇总各旗县区食药监管部门和相关科室的监督检查情况,对全市130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综合评定,并将“非守信”企业在《首府食品药品监管报》上进行公告。
对评定为“非守信”的药品经营企业,要求旗县区按照有关规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被评定为“警示”等级的每年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失信”等级的每年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列为重点监督对象,每年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同时在各专项检查时进行重点检查。
此外,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非守信”药品经营企业按程序进行诫勉谈话、书面警示,并下达《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不良行为告诫书》,促使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自律意识,尽快向“守信企业”转变,保证药品质量,保证首府市民用药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