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 伟 最近,山东稀有血型孕妇董某因无法及时得到输血而死亡的事件,再次引发一些媒体的议论。由于医院坚持使用经过检验的血液,孕妇董某的生命在僵持中无奈逝去。对此,患方认为医院应该打破规章制度的繁文缛节,优先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危。一个看似简单的诉求,在现实中为什么总要让位于防卫行为呢?解决这一问题的当务之急,是要破解医患博弈的“困局”。
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甚至对立已是客观事实,医生群体承受着不堪其重的执业风险,自然任何诊疗行为都须谨小慎微,尽量不留“把柄”,哪怕是在患者危急状态下,医院也不愿意果断实施“非常规”的治疗措施!因为,一旦这种治疗失败或效果与患方的期望有差距,医院被告上法庭承担赔偿责任的后果已不鲜见。
对于“理性”的当事人来说,符合法律、道德规范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最佳选择。考虑到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动辄天价的医疗赔偿,以及一边倒的媒体“风暴”等情况,医方采取防御性医疗措施,虽然在道德上容易引发非议,却是一个稳妥的“低成本”策略。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法律、伦理或制度漏洞,泛道德化的指责更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在这个医患双方经典的博弈模型中,由于缺乏体制和制度的保障,合作双方趋利避害的本性得到充分张扬,信任危机使单方面的诚信行为,容易为自己招致损失,而使对方获得利益最大化,最后只会导致各方利益同时受损的恶性循环。
医患博弈“困境”的破解,不可能靠各参与方的自身努力来实现,而是必须依靠一个公正、强大的外在力量,提供以法律、制度为表现形式的行为规范,同时承担监督执行、惩罚违规行为的成本。而生产并以最低成本提供行为规范等公共产品只能是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因此,各级政府须正视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摒弃为了“少出事、不出事”的政绩而牺牲医学长远发展的做法,从体制层面保护患者的生命权和被救助权,同时让医院安下心来、放开手脚地履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职责。
只有在一个宽松、和谐的大环境中,医患双方才有可能本着互信、合作的原则,实现利益目标的对立统一,才有可能根本杜绝这类在争论中生命无辜流逝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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