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表消息称,卫生部高度关注媒体报道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媒体报道的北大医院医学生从事临床诊疗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求北大医院针对临床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好此次事件。
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的报道《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认为,许多无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学生在北大医院“非法行医”。该片一经播出,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卫生部称,严格意义上说,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但对其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
卫生部称,近年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卫生部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的管理,并通过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正常的医疗安全和医疗秩序。
|